综合信息
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峡江发电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艾溪湖北路66号国家电投大楼五楼东
电话(南昌):0791-86877355
电话(峡江):0791-86877323
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,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综合信息 >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,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

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

资料作者:陈岑    资料来源:财务部     时间:2017-06-23    访问量:1958

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
 
 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,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,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  一、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
  本公告所称企业,包括公司、非公司制企业法人、企业分支机构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。
  二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,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,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,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,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,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
2017年5月19日